2008年5月5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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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之间借贷也要依法行事
朱泽军 付文祥

  外出务工人员因为生产和生活需要,工友、同乡之间难免发生借贷往来,然而一些民工缺乏法律知识,由此产生纠纷,不仅伤了彼此和气,还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妥善保管借据避免诉讼风险
  近日,一位四川籍民工到宁波市江东法院咨询,他曾应工友请求,出借过1000元钱,对方也出具了借条。如今还款期限将近,却找不到借条了。接待的法官告知这位民工,如果不能提供借条,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一旦对方否认借款,将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如今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但债权人应当保管好借条等相关证据,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借条就是法院裁判的重要凭据,否则,后果难料。

  借条未写借款人还款主张难举证
  安徽籍农民工小曹前年在宁波务工时,认识了来自同县的老乡章师傅,一次,老章以老家建房需钱为由,向小曹借款2000元,写下“借小曹2000元钱”的纸条,言明年底还钱。今年年初,小曹向老章催要借款。老章工友告诉他,老章去广州干活了。小曹春节回老家时,好不容易找到老章家。因老章过年未回家,小曹便向章妻索要借款,可是章妻却认为借条上没有老章签字,对借款不予认可。
  借贷合同确定借款主体十分重要,至少应有借款人签名或盖章。而且,当事人最好写明双方住所、身份证号码。一旦发生纠纷,可以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辖和法院诉讼文书送达等事宜。

  大额借款无担保收回借款难保证
  从江苏来甬务工的孟先生,经过几年打拼,积攒了一些钱款。一年多前,他的一位同乡以承包出租车为由,向他借款3万元,孟先生碍于情面,将钱如数出借,未料,同乡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将他人撞成重伤,承担了10万多元赔偿费,短期内已无力偿付孟先生借款。
  出借较大数额借款,应考虑要求借款人出具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这样,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债,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并以其价款优先受偿。

  借款利息未约定利息主张难实现
  民工小马和小茅虽来自不同省份,但同在宁波一家企业工作,彼此比较了解。去年年初,小茅因故向小马借了3000元。借款期满。小茅还款时,小马要求他支付相应利息,小茅一脸惊诧,说:“双方没有约定过利息呀。”企业工会对纠纷进行调处,但小马拿不出小茅应向其支付利息的依据。
  在借贷合同(借条)中,不仅要写明借款数额,如果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对利息金额也要明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朱泽军 付文祥)